Q1:辦理拋棄繼承有時間限制嗎?作者: Chen / 2026 年 4 月 24 日 A:有。依照民法第 1174 條,繼承人應於「知悉」其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聲請。請注意,是從「知道」的那一刻開始算,不一定是死亡當日,這點若有爭議,建議諮詢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