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遇家庭暴力時,如果家暴正在發生或你正面臨立即人身危險,請先撥打 110 報案,例如:對方持械、正在施暴、限制你離開、跟蹤堵人,或揚言殺人、同歸於盡時,應先撤離至安全地點,由警方到場制止暴力、協助就醫及製作報案紀錄;不要為了蒐證而增加自身危險。如果你已離開危險現場,主要需要家暴通報、社工評估、安全計畫、緊急安置、保護令或其他資源轉介,可以撥打 24 小時的 113 保護專線,由專業人員協助評估後續需求。如果無法判斷應撥 113 還是 110,或情況正快速惡化,應以 110 為優先。通話時盡量說明所在地、施暴者是否持有武器、現場是否有人受傷或有兒少,以及你目前能否安全離開,方便警方立即提供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