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方威脅要同歸於盡,我該怎麼辦?

對方威脅要同歸於盡,屬於高度危險警訊;如果威脅正在發生、對方持有武器、跟蹤堵人或限制你離開,請先撤離至安全地點並立即撥打 110。不要單獨赴約、不要試圖說服或刺激對方,也不要為了錄音而留在危險現場。

報警時應清楚說明目前位置、對方說過的威脅、是否持械、是否飲酒或用藥、現場是否有兒少,以及你能否安全離開。若來得及且不增加風險,可帶走手機、身分證件、藥物、鑰匙及兒少必要物品,並前往警察機關、親友住所或其他安全場所。

離開危險後,可保存威脅訊息、完整對話截圖、錄音、通聯紀錄與報案資料,並撥打 113 由社工協助安全計畫、安置或保護令。若對方持續接觸或跟蹤,應把每次時間、地點與行為記錄下來並再次報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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